根据浙财云(2015)45号文件,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不同类别学费标准全额补贴渔民,由市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经费中列支。下列名单人员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放条件,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
凡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温州市农业农村局、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提出。以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
公示期: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
联系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3楼330-1室
联系电话:温州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处,0577-88960362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577-88850208
联系地址: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甬江路校区综合楼210室
关于2023年度市级农村实用人才(海洋渔业职务船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放名单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