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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优秀教育新媒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编辑日期 : 2023-12-16 来源 : 组宣统部 阅读次数: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宣传工作,统筹推进全省教育新媒体建设,发挥教育新媒体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重要作用,筑牢网络主阵地、传播网络正能量,浙江省教育厅新闻办公室、浙江教育报刊总社决定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优秀教育新媒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参评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浙江省高校(高职高专)新媒体综合力十强;

2、浙江省教育新媒体先进工作者;

3、浙江省教育新媒体优秀案例。内容包括围绕重大主题进行的特别策划、相关教育政策发布、针对教育热点的舆论引导等,文字、视频、海报策划等形式均可,重在体现教育融媒体特点。

二、评选标准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准确解读政策、服务学校师生、畅通民意,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窗口、公共服务平台、政民沟通纽带、新闻宣传阵地的作用。及时主动回应网民诉求,推动政务、校务公开。对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掌握舆论主动权和话语权。

(二)教育新媒体综合力十强注重健全新闻宣传制度、提升主动宣传水平、加强新媒体建设、促进媒体融合发展、强化网络信息关注、增强舆论引导能力,注重在融媒体建设工作中有积极创新的探索实践,能积极承担浙江教育政务新媒体联盟工作,结合微信、微博阅读量、发文数、功能服务等维度进行评价,并参照实用性、互动性、创意性、原创性等相关评价指标。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省教育厅等部门要求,聚焦重大主题报道,做好上级部门政务新媒体相关推文的协同推送,开展权威发声,聚合正面宣传力量。

(三)教育新媒体先进工作者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工作态度端正,在新媒体内容宣传策划、采编制作、平台 运营、技术创新和推进媒介融合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日常能积极 响应、配合、协助省教育厅政务新媒体“教育之江”发出的采访、征稿等工作。

(四)教育新媒体优秀案例评选范围为推文、专题、活动或产品、视频(需首发在本地本校新媒体平台或省教育厅政务新媒 体“教育之江”),要求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内容积极健康,凝聚正能量;在内容、形式上 有较强创新性,对新媒体运用有推广价值;成效明显,在内容创造、文化传播、推进工作、服务师生和社会等方面富有特色,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三、案例要求

(一)征集案例内容框架分为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做法)、传播效果三部分。

(二)征集案例要求 1500 字以内, 图文并茂(附5-6张作品截图),如有嵌入式视频、H5等创意互动产品,案例后可附上相关二维码1-2个或视频链接地址。

(三)征集案例刊发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在符合要求的新媒体平台上推出的作品。

四、评审办法

在各单位报送的基础上,由宣传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上报浙江教育报刊总社。

五、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1日前,将上报案例等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ews@zjdfp.edu.cn,并注明投稿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7-86530089。


附件:

1.2023年度浙江省教育新媒体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2.2023年度浙江省教育新媒体优秀案例推荐表

附件.docx


组宣统部

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