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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作者: 编辑日期 : 2022-02-19 来源 : 纪法思享 阅读次数:

《条例》是规范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基础性法规。2021年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发布。共有总则、领导体制、产生和运行、主要任务、工作职责、派驻派出机构、队伍建设和监督、附则八章五十九条。

1.坚守职能定位。在党章规定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纪委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

2.完善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首要原则。一是强调中央纪委自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二是坚持并完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双重领导体制。三是明确纪委监委在党的领导下集中决策、一体运行。

3.规范产生运行。对各级纪委的组织设置、产生和运行等作出系统规范,一是规范各级纪委的产生。二是规范各级纪委的运行方式和议事规则。三是规范纪委委员的管理。四是专设一章明确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工作基本规范。

4.明确主要任务。从内涵、目标、要求等方面细化党章规定的“三项任务”。一是维护党的根本大法、促进依规治党,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二是检查大政方针执行,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前进。三是丰富纪委协助党委任务的内涵,全面规定8项具体任务。四是体现一体推进“三不”。

5.细化工作职责。构建了包含纪委总体职责(监督执纪问责)和具体职责的“1+9”职责体系:纪律教育、纪律监督、处理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纪律处分、开展问责、受理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纪律检查建议等9项具体职责。

6.细化党章有关规定。一是规范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机制。二是完善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列举日常监督12种方式。三是明确“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的内涵外延。四是进一步明确支部大会讨论形成决议等纪律处分的程序,界定了“特殊情况”范围。五是把纪律检查建议纳入纪委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