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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施思鸣 编辑日期 : 2019-10-30 来源 : 阅读次数:

  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2019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就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逐项梳理检查,主要从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针对性,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信息公开工作是全院性综合性工作,牵涉部门广泛,有效的体制机制建设是信息公开形成合力的保障。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在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上商议信息公开工作。学院继续巩固由党委统一领导,行政统一负责,工会、纪检协调监督,广大师生广泛参与,有关部门全力协助配合的工作机制。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由胡新根院长负总责,并将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考核内容,积极加强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建设,明确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和信息员的岗位职责,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公开。为做好对外新闻报道工作,学院按照《新闻信息发布、新闻发言人管理制度》,使学院的新闻信息发布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面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学院中心工作服务。学院认真学习对照中央、省、市的高校信息公开清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修订完善《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该细则对学院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具体职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各项工作做好全面的规定。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保障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及内容

1、互联网。学院将门户网站(http://www.zjdfc.com/)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对校园网及时进行改版,在主页开辟了“院情总览”、“新闻中心”、“招生就业”、“人才引进”、“校园文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12个栏目。通过该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学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建设项目,学院发展重大阶段性成果及典型经验,学院举办的大型社会活动,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媒体报道共115篇,发布通知公告204篇,特别是有关涉及学生收费、教职工职称评审、干部提拔任用等“三重一大”的事项都首先在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人士的监督。各栏目点击量达近7万人次。学院还通过官方微信(订阅号zjdfc1999)、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向学院师生、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宣传学院重大活动、工学结合、招生信息、校园文化等信息。

2、党建阵地、院报和宣传栏。学院各党建阵地内容丰富,及时发布学院党性教育、党员公示、先进推优等内容,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定期编辑出版《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报》4期,每期都下发到各部门及每个学生班级,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我、彰显个性的平台,也是宣传学院形象的有力载体。宣传栏及时宣传教师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节日和活动。

3、各种会议通报。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院长办公会和中层干部会议,对学院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职工、学生代表座谈会,通报学院重大措施决策和发生的重大事情在全院公开。

二、主动信息公开情况

全校主动公开信息累计达1032条(含新闻报道、各类文件),其中,通过网络信息(包括学校网站、校报校刊、微博、微信等形式)公开的占87%左右,有关人事、办公、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类共21招投标类信息108条,招生、就业类信息12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信息32条,新闻报道694条、刊印《校报》4期,在学院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260余条。

(一)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1. 在校园网首页设有“院情总览”、“新闻中心”、“招生就业”、“人才引进”、“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校园文化”专栏,介绍了学院简介、办学规模、办学宗旨、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机构设置、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校园文化等办学基本情况。

2. 在校园网相关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事项,凡是《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学院相关制度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及时、全面、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在专栏公布。

3.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教学科研管理、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信息。

4.与教职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院“三重一大”事项等重大信息;各学历各层次的招生信息;学生事务、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学生管理信息、人事招聘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维修申报、医务管理、邮件包裹收发等等后勤保卫信息。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zjdfc.com/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院OA办公信息系统、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微博分别向院内教职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各类手册、院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院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宣传海报、电子显示屏:在学院行政楼、教学楼、师生公寓厅廊、电梯、橱窗等地张贴“四有”、“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中华传统文化等宣传标语,强化教师的立德树人理念和师生爱国爱家意识。通过LED显示屏及时宣传开学季、教师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事件以及学院校训、大学精神、办学理念等信息,引导师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教书育人上来。

(4)其他形式:其他还通过会议等形式实施公开。

(三)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1.高职生和提前招生等招生考试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在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平台、学院招生网等平台上及时发布。印制《报考指南》等招生宣传资料近7万份,向家长、学生和中学发放;组织在学院招生网、浙江省阳光高考平台、教育部网上咨询平台、浙江日报、微信平台等网站的网上咨询活动,与考生家长形成良好互动。录取期间,设立现场咨询点、开通5部招生热线,在招生网上开辟考生问答专区,及时公布学校录取进程和招生咨询。在学院招生网首页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以及纪委的投诉监督电话,便于考生和家长查询录取信息和相关申诉。

继续推进提前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工作。招生章程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通过学院招生网、招生宣传资料社会公开。招生录取过程中坚持信息公开制度,从报名名单审核、面试名单审核、入围名单公布、录取结果公布,全程在招生网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内公布。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zjdfc.com/Col/Col8/Index.aspx

2.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等事项公开。在规范招投标工作上,仪器设备、图书等采购信息都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公告:http://zjdfc.com/Col/Col23/Index.aspx

3. 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号),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各项目负责人负责填报《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一览表》,教务科研处具体负责《高校科研项目汇总表》的填报,《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一览表》的收集,以及各一览表立项信息尤其是经费预算的核对及修改,填报计财处负责过程信息尤其是预算支出的核对及修改,监察审计室负责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教务科研处负责教学各类信息的公开。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http://60.190.96.238:8001/

4.人才引进信息公开。学院年度招聘、师资计划、薪酬查询等人事信息公开。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http://zjdfc.com/Col/Col54/Index.aspx

三、依申请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8—2019学年,学校未接收师生和公众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和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目前,学院已经建成多渠道、全覆盖、全方位的信息公开途径,并设立了信息公开意见箱,受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请及投诉举报。

一年来,未出现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信息公开确保了师生的社会对学院的知情权、监督权,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虽然2018—2019学年专门召开了信息公开的各类专题会议,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整体提升,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质量都还有待加强,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对于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在全院各部门各单位中仍存在差异,这造成了部门信息对外公开的效率和质量的缺陷;面对新媒体环境和不断创新的信息获取方式,学院信息公开渠道仍需继续拓展,对平台和内容都需更进一步做到易于获取与阅读;对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在今后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进一步提升认识。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梳理并公开学院所有的规范性文件,按照人才培养体系、人才队伍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学校治理体系、支撑保障体系等标准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建立学校规范性文件信息库,方便师生查询和全面掌握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更好地保障师生的知情权。要通过学习宣传、制度梳理,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进一步提升能力。学院积极探索符合学院实际情况的特色信息公开方式,特别是在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改造传统公开方式,要结合学校公开信息对象的特点、获取信息的习惯方式有的放矢的进行公开,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被动查询为主动获取。学院鼓励大胆创新信息公开的新形式、新载体、新方法,打造师生方便、社会满意的信息公开工作品牌。继续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公开事项,尤其要深化学校招生、财务、教育教学、人事任免、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采用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加强对群众关于信息知情权、监督权的宣传。

3.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进一步优化监管。深化学院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充分发挥师生、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强化信息公开评议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结合当前学院有关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完善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目录等各项工作,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院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4.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保障。继续加强学院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负责人及网络管理员队伍建设,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工作指导和培训,合力推进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工作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完善信息公开流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机制,促进科研经费使用等重要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地开展。及时排查各类网络风险因素,加强网络安全的软硬件建设,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维护学院及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学院官方网站首页的信息公开栏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6530089)。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