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便捷服务

招标公告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滨海校区)餐饮大楼一层134房产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作者: 编辑日期 : 2024-01-19 来源 : 阅读次数:

本公司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4119日至2024年22,在浙交汇平授权机构: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对下列标的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公开转让。

一、标的情况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滨海校区)餐饮大楼一层134房产三年租赁权,出租面积:约58㎡,出租用途:理发店,首年租金起拍价:7.1688万元。

二、交易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方报名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详见https://www.zjpse.com/info/list/78.html用户指引)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交纳竞买保证金。

3.本次竞价活动采用动态报价方式,增加幅度:详见竞价平台。

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意向承租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若信息披露期满无人报名,则在标的流拍。

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2万元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账号:75600012019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半年一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日起至202421日下午5时止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交易机构咨询电话:0577-89888580

拍卖机构咨询电话:0577-88878901

转让方咨询电话:0577-86556706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19日